二、 财务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规章制度, 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负责起草学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和办法草案。
2、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分配草案,预算指标的拨付、控制和调整。
3.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了解、整理、分析全院各类资金的收支、运行情况,为学院合理调剂和运用资金提供资料。
4、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院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具体指标,按季度开展财务分析工作,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5、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交,防止学院财源流失,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和效益。
6、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办理财务手续。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做好各类票据的管理和使用。
7、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加强对学院资产的管理,防止学院教育资源的浪费和损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保值和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负责对学院二级核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全院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助人事部门作好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和评聘工作。财务人员调离、岗位变动必须按规定移交业务手续,财务处负责监交。
10、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严格岗位考核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完善内部监控制度,
11、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