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财务知识百问百答
(一)预 算 篇
1、年度预算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年度预算工作包括预算申请、预算编制、预算批复、预算执行及调整和决算。
2、年度预算编制、预算批复在什么时间?
答:每年9月进行省本级部门预算的编报工作;校内预算的编制工作开始时间为每年10月份,校内预算批复下达时间为次年3月30日之前。
3、年度预算审定程序是怎样的?
答:(1)每年10月财务处发放预算编制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学院预算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需求,向财务处提出本单位的经费使用计划;
(2)财务处根据预计收入情况、各单位申报情况以及学院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草案;
(3)财务处将预算草案提交至财经委员会讨论;
(4)财经委员会将通过的预算草案提交至院长办公会审议;
(5)院长办公会将通过的预算草案提交至党委会审定通过,形成决议。
4、年度预算包括哪些内容?
答:年度财务预算是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办学资金的收入计划,具体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支出预算是用于教学、科研、基本建设和其他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包含哪些内容?
答:基本支出是学院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退休费、助学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人员经费支出等。
(2)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指各单位维持运转的日常性开支费用,分为行政经费、教学经费、教辅经费和后勤保障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包括哪些内容?
答:项目支出是学院申请获得的专项项目或学院自有资金安排的专项项目的支出,分为财政项目支出、科研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学院一次性项目支出与其他项目支出。
7、预算中哪些经费结余在年终可以结转?
答:(1)各院、系当年的教学经费实行“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结余两年以上的教学经费收回学院统筹;
(2)年度事业收入安排的专项经费,当年清零,专项任务没有完成的,由项目实施单位在下一年度预算申请中重新提出;
(3)除教学单位以外,其他部门的预算经费按照“零基预算”的管理规定,年底全部清零。
8、预算中哪些支出内容采用定额法来确定?
答:党政机关办公费按人均定额计算,人数以人员编制数为准。教学单位各项业务费按以下标准计算:教学业务费310元/生、办公费50元/生、教学差旅费200元/生、下乡实习费370元/生、学生活动费30元/生、小型设备购置费140元/生。
系主任基金按本单位预算经费总额的4%在系教学业务费中冲减单列。
9、学院如何实现预算控制?
答:经院党委会审定后的学院预算,具有严肃性和约束力,未经规定程序不得调整。各单位应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标准、范围、额度和时间安排支出,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
10、预算经费项目之间能调剂使用吗?
答:教学单位的各项经费可调剂使用,但办公费和设备购置费须按预算严格控制,不能挤占其他教学经费。
党政及教辅部门的预算经费原则上不能调剂使用,若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项目,必须由经费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主管院领导和总会计师审查同意后报财务处。
11、预算经费指标如何拨付?什么样的事项可以申请追加预算?
答:财务处根据学院预算文件及专项经费追加审批意见,按进度拨付预算经费。预算一经确定,年度内一般不再追加新的项目,如遇突发事件、紧急情况或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确需新增或调整预算的,可申请追加预算。
12、追加预算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答:各单位需追加预算的,应在学院财力允许的范围内提出经费申请报告,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立项后,方可追加预算。
(二)专项资金管理篇
13、什么样的资金属于专项资金?
答: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下达的或学院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14、专项资金怎么申请?
答:(1)申报单位按照所具体申报事项,进行事前论证,填写相应的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编制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须向国资处报送政府采购预算。
(2)项目申请书需经过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递交学院财务处汇总。
(3)财务处根据各单位申报资料编制学院专项资金预算。并经财经委员会审查,学院相关会议审议、审定后上报教育厅和财政厅批复。
15、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是什么?
答: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套取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津贴补贴、对外投资、偿还债务、捐赠赞助以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16、专项资金的使用期限?
答:项目年度预算原则上应确保在当年内完成,确有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的,经学院同意后,可结转下年使用,但项目执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17、专项资金使用签字程序和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有什么区别?
答:专项资金报销和年度预算资金报销的审批签字额度是一样的。专项资金借款或报销,需分别由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部门负责签字,并加盖项目管理单位公章。
18、专项资金如何进行绩效管理?
答:各单位在编制专项项目预算时,应设定绩效目标,并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确保预算绩效目标得以实现。
每年12月10日之前,有专项项目的单位,应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报财务处,财务处汇总上报学院。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不按照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时予以限制。
19、专项资金使用结束后如何结项?
答: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负责单位应向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报送项目完成报告,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
(三)核 算 篇
20、什么样的票据是合法有效的?
答:合法有效的票据是指由国家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符合会计法规要求正确开具,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
21、票据报销的时限有多长?科研经费的报销票据有期限限制吗?
答:根据《会计法》及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报销时自取得发票之日起一年内的发票属有效发票,超期发票不予报销。
科研经费的报销票据日期须在项目期内,超出项目期的票据不予报销。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支出项目经费后及时报销,避免票据积攒过多。
22、电子发票报销应注意事项?
答:电子发票填报需要素齐全,由于电子发票要扫描上传至财务报账系统,报销电子发票时粘贴时不要把发票二维码粘上,确保二维码完整清晰。
23、目前采用哪些银行转账方式,到账时间需要多久?
答:学院目前采用网上银行和国库零余额账户两种转账方式。网上银行转账需1~2个工作日到账,国库零余额账户转账需1~3个工作日到账。
24、报销单的填充要素有哪些?
答:经办人需对所报销的票据进行整理、汇总后填写报销单。
原始凭证须要素(如:日期、单位全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等)齐全,不得缺项,发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正确且相符。
报销单需填写报销日期、单位、借领款项目、用途、金额(大小写一致)、附件张数、经手人姓名、审批人签字、单位盖章。
25、报销采购物品的票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报销采购物品的票据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取得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有购买方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开具的是商品或服务的大类名称,如“办公用品”,须附开票系统打印出销货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是销售方自制的销货清单。
(2)增值税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错盖、多盖或漏盖均为无效发票;其他票据须加盖财务专用章。凡填写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发票,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3)报销时,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的签字。购置设备属于固定资产的,需在国资处办理资产配置审批、登记手续。
26、票据丢失该如何办理?
答:(1)遗失出差城市间交通票据处理办法:遗失交通票据的,先取得有已订票或已出票显示的电子行程单,并由出票方加盖公章,再由本人做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并经财务处审核后报销。
(2)遗失其他业务票据(票面金额1万元以下的)处理办法:如业务属非现金结算的,本人做出书面情况说明(含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并取得出票方提供的原票据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说明和复印件经本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按照报销流程报销。
27、票据粘贴应注意什么?
答:不同类别的原始凭证应分别粘贴。按电话费、办公费、会务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等,分别粘贴在财务处印制的专用粘贴单,一事一报。票据粘贴应当整齐美观,便于装订归档。票据粘贴要求正面朝上,不得超出粘贴单及装订线。所附票据较多的,根据票据的大小分类并有规律地从右边向左边、从上边到下边依次整洁有序地粘贴。票据不能粘贴的过于紧密,票据较多的,可使用多张粘贴单,尽量使每张“粘贴单”厚度保持一致。所有票据必须用胶水粘贴,请勿使用订书针装订。
28、预算经费、专项经费财务报销及借款的审批权限是多少?
答:2万元以内的借款或支出报销由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盖章;
2万元以上(含2万)5万元以内的借款或支出报销,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经分管该部门或该项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5万元以上(含5万)10万元以内的借款或支出报销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再由主管财务院领导审批;
10万元以上(含10万)的借款或支出报销由分管院领导和主管财务院领导审批后再报院长审批;
上述审批程序完成后,由财务处处长审批,审批完成后财务处按规定程序办理。
艺术教育学院经费报销参照上述审批程序执行。
院长基金由院长统一审批,书记基金由书记统一审批。
29、科研项目经费财务报销及借款的审批权限是多少?
答:校级科研项目报销的审批权限参照学院预算经费的审批权限。其他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权限如下:
五万元以内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科研处负责人审批盖章;五万以上(含五万元)十万元以内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处负责人审批后再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再由院长审批;上述审批程序完成后,由财务处处长审批,审批完成后财务处按规定程序办理。
30、基建经费财务报销及借款的审批权限是多少?
答:一万元以内由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盖章;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五万元以内的支出报销,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经分管院领导审批;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支出报销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再由院长审批,上述审批程序完成后,由财务处处长审批,审批完成后财务处按规定程序办理。
31、公务接待费报销流程是什么?
答:我院的公务接待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公务接待费按预算归口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接待任务必须具有派出单位的接待公函或审批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
公务接待应事先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国内公务接待申报审批表》报院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公务接待。行政部门公务接待费由院长审批;党群部门公务接待费由书记审批;各教学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由各主管院领导审批。报销时除合规票据外还需附《西安美术学院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清单》。
32、校内、外人员劳务发放表如何填写?
答:校内校外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加班费等各类酬金的发放,须填写《校内(外)人员个人收入(劳务费)发放表》。校内人员必须填写“工资代码”,校外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外籍人员必须提供国籍和护照号码,财务处按国家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及劳务所得税。
33、在电商网站上购买图书资料或少量材料、设备如何报销?
答:在电商网站上购买物品,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可凭购货发票、打印的网上订单、银行卡转账流水单报销,财务处审核后将报销款转入报销人公务卡。
34、差旅费审批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外出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报销差旅费时须附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的“会议通知(邀请函)”,并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公务出差审批单》。一般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处级领导(含副处)出差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分管院领导出差由院长审批。
各单位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学术交流,需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参照《西安美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被邀请人员交通费和住宿费。
35、差旅费可报销哪些费用支出?
答:差旅费报销的内容包含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及有关杂费(如机票保险、往返机场大巴费等),其他费用不得随差旅费一同报销。
36、机票、火车票需要实名报销吗?
答:由于购买飞机票、火车票都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因此,机票、火车票必须实名报销,以出差人姓名为准。
37、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怎么算?
答:新修订的《西安美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伙食补助的计算方法为: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的标准为:省外100-120元,省内80-100元。
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不含往返西安城六区),按一天计算伙食补助费。
我院工作人员经两办安排,因公到咸阳国际机场执行接送任务的(接送级别为校内外院领导、校外正高级教授专家、兄弟院校领导),在正常工作时间或之外不能回单位就餐的,予以报销伙食补助费。一天之内执行一次接送任务的,按照40元每人次报销,一天之内执行两次接送任务的(含两次以上),按照80元每人次报销。
38、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补助怎么算?
答:市内交通费是指我院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赴外省出差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包干使用,赴省内各市出差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39、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可以报销出差费并享受出差补助吗?
答: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报销住宿费的,或者住在自己或亲友家里,以及到边远地区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做出情况说明并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享受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补助。其他实际发生住宿而无合理原因,无法提供住宿发票的,不予报销差旅费。
40、在什么情况下,出差人可报销租车费用?
答:(1)因公到地理位置偏僻、公共交通工具无法直达的镇、村出差,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可临时租用车辆。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出差目的地所在县城后,再租用车辆前往目的地,凭租车凭据据实报销。
(2)在省内集体执行调查研究、督导检查、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上的,可在常驻地临时租用车辆,凭租车凭据据实报销。
41、各类经费中能报销考察旅游费用吗?
答:各类经费都有开支的范围,与工作无关的考察旅游费用不属于报销的范围。
42、公务出差可以自驾车吗?怎样计算补助?
答: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自驾出行。
科研项目考察确因考察地点交通不便,或客观条件限制的,可根据实际需求自驾前往,在报销时需提供详细的考察起止日期中重要的票据,燃油费等相关交通费用需按照不超过项目总经费10%的比例执行。考察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伙食补助费按正常标准计算。
43、教学单位在报销学生外出写生(考察)费应注意什么?
答:报销时需附《西安美术学院教学单位外出写生(考察)课情况表》及写生(考察)期间的交通、住宿费等票据。
44、导师下乡费报销有什么规定?
答:导师下乡费一般在每年10月下旬开始报销(具体报销时间以研究生处、财务处联合通知为准),集中一个月时间来财务处报销;报销要求如下:
(1)加油费、过路/桥费不超过报销总金额的三分之一;
(2)资料费(含书籍资料、打印、扫描、冲洗照片)不超过报销总金额的三分之一。(针对美术史论研究教师)
(3)材料费(含画材、冲洗照片)不超过报销总金额的三分之一。(针对实践类教师)
(4)考察、调研类住宿费、交通费等凭票据报销。
(5)餐票、购物发票不能报销;
45、什么是纵向科研经费?什么是横向科研经费?
答: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国家基金委及有关部委、省、市社科规划办、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以基金、补助或财政拨款等方式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学院资助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经费。
横向科研经费主要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学院的科研项目经费、艺术创作工程经费、科研成果和专利转让费、国际科技合作经费中与境外企业间的合作经费以及科技捐赠项目经费等。
46、科研经费管理的依据是什么?
答:科研经费管理的主要依据有: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关于改进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陕西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西安美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西安美术学院校级人文社会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西安美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西安美术学院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西安美术学院政府采购与招标工作管理办法》,《西安美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
47、科研项目的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答: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人;科研创作处负责科研经费的立项、结项及经费管理等;国资处负责项目中涉及固定资产管理的;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核算及监督;审计处是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部门。
48、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科研经费的支出必须符合国家、学院及项目合同的规定,与科研项目的内容相关,主要支出范围包括:(1)资料费、出版费、文献费、印刷费、信息传播费。(2)材料费:原材料,画具、工具材料、模特服装租赁与购置,艺术创作工程类项目的加工和包装运输费。(3)调研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考察地确因交通不便的可报销项目总经费10%以内的燃油费。(4)会议费:组织的开题、专题研讨、成果鉴定等会议费用。(5)国际合作与交流:赴国外、港澳台地区调研的交通、住宿费及其他费用。(6)设备购置费:购置或租赁设备。(7)专家咨询费: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8)劳务费: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或非课题组成员的劳务性费用。
49、如何报销科研项目中发生的劳务费、咨询费或授课费?
答:在财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西安美术学院校内(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按照表中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劳务费或授课费的支出需符合项目预算或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不得超范围支取。向校内教职工发放授课费计征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向校外人员发放的劳务费,计征个人劳务所得税。
50、科研经费如何管理?
答:纵向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执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范围和开支比例规范使用科研经费。横向科研项目严格按合同管理,在遵守国家财务制度的前提下,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约定及学院规定如实编制经费预算,经学院及科研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51、科研经费可以调整预算吗?
答:项目实施中确因研究需要调整项目预算的,项目负责人可提交预算变更申请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52、实行公务卡结算后,还可以办理借款吗?
答:实行公务卡后,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办理除科研经费之外的差旅、办公及公务周转等临时性的借款。确因需要的,如结算金额过大,或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可办理借款手续。
53、哪些事项需使用公务卡结算?
答: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省外培训费及1000元以下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招待费、水电费、交通费、劳务费及其他零星商品和服务购买支出,原则上都应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除差旅费、省外培训费外,超过1000元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仍按原审批程序及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54、哪些项目需要招标?招标程序是什么?
答:⑴需要招标的项目包括
①造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土建、安装以及基建工程配套项目;
②造价5万元(含5万元)以上装饰、装修工程,专项维修工程;
③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家具、图书、材料等各类物资;
④合同价值总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
货物及服务类项目达到1万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且不足5万元的,由项目申报单位组成三人采购小组,在招标办共同参与下实施,过程资料报院招标领导小组备案。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将对该项目终身负责。
⑵ 招标程序如下
凡在限额标准内的招标项目,均须由项目申报部门进行项目申请,工程修缮类项目须报总务处审核设计方案,大型项目还应组织调研,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后,呈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批立项。
立项通过后,申报部门须填写《西安美术学院采购招标项目审批表》。
招标资金额度应当严格控制在立项审定的预算范围内(如设有拦标价的,必须控制在拦标价以内),不得随意突破,不得随意增加、变更采购数量和采购品种。
55、哪些业务需要审计或审签?
答:(1) 使用国有及自筹资金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2万元及以上的维修、改造等修缮工程项目;
(2)金额在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的物资采购;
(3)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招标清单及最高限价;
(4)实施招标的采购业务需在审计处录入“采购监督信息系统”。
56、哪些业务需要进行单位三人小组自审?
答:审计、招投标范围以外的,金额在0.5-1.5万元的物资采购及1.5-5万元的出版、印刷及服务类项目,由单位组成三人采购小组进行项目自审,并填写《西安美术学院物资采购及服务类项目自审表》。报销单位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将对该项目终身负责。涉及小额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参照第57条。
57、小额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审批程序?
答:凡是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的《关于我院小额采购项目加强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中目录内容的货物且金额在1.5万元以下,以及服务类1-5万元(不含5万元)的项目,在实施前须填写财务处《西安美术学院物资采购及服务类项目自审表》,签审时,国资处根据相关项目内容及时上报财政厅进行政府采购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购买程序由各项目自行组织实施。
凡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的《关于我院小额采购项目加强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中目录内容的货物且预算金额在1.5万元——5万元(不含5万元)的项目,在实施前须填写审计处《西安美术学院物资采购项目报审表》,签审时,国资处根据相关项目内容及时上报财政厅进行政府采购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购买程序由各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58、财务处业务办理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1)为保证当天报销的账务全部结算完毕,每天报销工作结束后,要对当天报销的账务进行对账转账处理,每个工作日下午5点之后财务处不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
(2)财务处每月要与银行对账,为减少形成未达账项,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办理报销业务;
(3)为配合教育厅每年年末的决算工作,保障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全年报账工作一般于12月下旬结束(具体轧账时间以财务处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及时结清往来款项,避免年底集中报账。
(四)票据管理篇
59、为什么要使用正规的票据?
答:国家《票据法》对票据的使用有明确规定,依法使用合法正规票据是维护经济法规的基本前提,也是票据使用者的基本义务。合法票据是国家调节税收、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是合法收入的重要载体,使用正规票据是判断经济业务是否合法规范的重要依据。因此,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应使用正规合法票据。
60、学院可开具的票据种类有哪些?
答:目前我院可开具的票据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定额发票、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款票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陕西省捐赠专用票据、西安美术学院收款票据。学院内单位之间的结算可使用“西安美术学院内部往来结算通知单”。
61、财政性的票据能开具哪些收费内容?
答:财政票据主要有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款票据、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陕西省捐赠专用票据等。
财政票据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票据法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的有关收费政策要求,其中:非税收入收款票据适用于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代办费、培训费、报名费等费用的收取;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结算及部分科研项目使用;捐赠专用票据适用于社会公益性捐款时使用。
62、税务票据能开具那些收费内容?
答:税务票据适用于教职工技术合作、技术开发项目,咨询服务项目、不动产租赁等项目。
63、学院印制收据能开具那些收费内容?
答:学院印制收据主要适用于院内各单位及个人之间的业务结算,包括水电费、取暖费、网络费、保证金、党费、团费等。
64、票据领用的程序是什么?
答:票据统一在财务处领用,各单位应根据批准的收费项目领用票据,不得自制票据。领用票据要有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票据管理人员登记票据领用时间和数量,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收费票据原则上采取限量领用及“交旧领新”方式。
65、如何开具票据?
答:开票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按顺序开票,并逐项、逐栏填写交款单位或个人、开票日期、收款内容或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内容。对错开的票据,应注明“作废”字样,并全套保存,不得涂改、挖补或撕毁票据。
66、票据的核销程序是什么?
答:每本票据使用完后,票据使用部门应将票据的存根联(连同作废票据)、所收款项及时交回财务处,并在每本已使用票据的封面标明收费金额、使用票据页数、作废页数。经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收款并签章,并交财务处票据管理人进行票据回收登记。
67、领用票据能跨年使用吗?
答:各单位领用的票据不得跨年使用,须在年度终了时交回财务处。
(五)工 资 篇
68、目前我校教职工个人收入包括哪些?
答:目前构成我校教职工收入主要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规定的各种补助(如取暖补助、降温补助)及其他个人收入。
69、职工工资每月在什么时间发放?
答:基本工资在每月5日前发放,绩效工资在每月20日前发放,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70、工资卡毁损或丢失后如何补办?
答:应立即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电话挂失,电话挂失后七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去银行大厅办理现场挂失和补办。补办后应及时到财务处进行更改,以免影响工资发放。
71、基本工资中需要扣除哪些内容?
答:基本工资中需要扣除个人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会会费、个人所得税。
72、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如何扣缴?
答:根据陕政发[2015]4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10%护中补+保留补+绩效工资。个人工资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缴费比例: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职业年金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
73、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扣缴?
答:根据国务院下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同。
缴费比例:单位缴存12%,个人缴存5%。
74、工会会费是如何代扣的?
答:职工工会会费是从工资中代扣的,比例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护中补)×0.005。
(六)税 收 篇
75、我院目前涉税种类有哪些?
答:我院目前需要缴纳的税种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76、个人所得税税率有哪些政策规定?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学院教职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所得税;校外人员按照劳务所得计算所得税;院外人员若长期聘用,经人事处备案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所得税;离退休人员除学院发放的离退休工资等收入外,聘用期间所取得的工资、补贴、课时费等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所得税。学院发放的工资、课时费、加班费等累计超过3500元以上,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由财务处按规定代扣代缴。
劳务所得,发放劳务费超过800元以上按照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7、工资薪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应缴税款=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保留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3500
扣个人所得税举例如下:
我院某教授9.4发国家工资2200元、9.10发教师节经费1500元、9.15发绩效工资7400元、9.20发课时费2860元、当月累计收入13960元,需要代扣多少个人所得税?
9.4发国国家工资时不够起征点3500元,故本次不扣税;
9.10发教师节经费1500元时扣税如下:
应税所得额=(2200+1500-3500)=2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第一级次税率,本次应纳税额=200*3%=6元;
9.15发绩效工资7400元时扣税如下:
应税所得额=(1500+2200+7400-3500)=76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第三级次税率,
本次应纳税额==7600*20%-555-6(已扣税)=959元;
9.20发课时费2860元时扣税如下:
应税所得额=(1500+2200+7400+2860-3500)=1046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第四级次税率,
本次应纳税额=10460*25%-1005-6-959(已扣税)=645元;
故本月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为6+959+645=1610元。
下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适用的速算扣除数)
级次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8、劳务报酬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低于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4000元-20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我国税法对于劳务报酬畸高的收入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指劳务报酬畸高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情况。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加成至税率30%: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税率加成至4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扣税举例如下:
某校外专家来9.5我院讲座讲讨座费2000元,9.20再讲座一次讲座费2500元,应代扣多少税?
9.5讲座费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适用低于4000元的扣税标准,
本次应纳税额=1200*20%=240元
9.20讲座费应纳税所得额=2000+2500=4500元,适用4000-20000元的扣税标准,
本次应纳税额=4500*(1-20%)*20%-240(已扣税)=480元
故本月累计代扣税240+480=720元。
79、哪些收入群体需要自行申报纳税?如何办理?
答:《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④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种情形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当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效身份证件,包括纳税人的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军人身份证件等。
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中,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七) 学生缴费篇
80、学生退费政策是什么?
答:因故退学,在入学后一个月内退学费和住宿费的90%,两个月内退学费和住宿费70%,三个月内退学费和住宿费50%,三个月至第二学期的一个月内退学费和住宿费25%,超过第二学期一个月的不再退费。
81、学生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82、目前学生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答:①银校通缴费平台是我院与交通银行合作建设的缴费平台。学生可通过手机扫描银校通缴费二维码,快速实现学费缴纳功能(支持各行借记卡、免收任何手续费)。
详见http://www.cqybnc.com/info/1004/1155.htm
②“财务处网上收费平台”方式:进入365bet安卓手机客户端网站(http://www.cqybnc.com)-网上缴学费-输入学年、学号,即可缴费。支持各行借记卡,缴费免收任何手续费。
③“自助通”方式:目前校园本部设置自助通缴费机器5台,(1号学生公寓西侧2台,财务处办公室门口2台,交行营业大厅1台),临潼校区设置自助通缴费机器2台。该机器支持各行借记卡及信用卡,缴费免收任何手续费。缴费后请保留缴费小票。
83、缴费发票如何领取?
答:在校生缴费完成后,财务处在开学后一周内将缴费情况更新至教务管理系统,开学后一个月内,财务处将学费票据送达各院系,学生在各系部辅导员处领取缴费票据,缴费票据须保管至毕业。
84、绿色通道、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如何缴费?
答:有生源地贷款的同学,集中缴费时,缴费总金额应扣除贷款金额,仅缴纳剩余部分。到校后,将贷款申请等相关资料递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85、生源地贷款什么时候到账?
答:有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国家开发银行一般会在每年11月份将贷款款项转账到学院账户,财务处根据学生处资助中心汇总的名单,将贷款款项抵冲学生学费。缴费票据会随后送达各系部。
86、学生缴纳的教材费毕业时如何结算?
答:各系部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前,财务处会与教务部门核实教材费的使用情况,根据学生具体花费据实结算毕业生教材费,多退少补。
87、学生如何办理退宿退费手续?
答: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没有特殊原因不能办理退宿手续。部分附中学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等因为个人原因确需办理退宿的,可到系部填写走读申请表或者退宿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学生携带退宿申请表(原件)、缴费票据(原件)、转账银行卡(卡主为学生本人),到财务处办理退费手续。
88、学生休学、复学、退学需要到财务办理什么手续?
答:学生休学、复学、退学,需要携带学院正式的休学、复学、退学文件到财务处办理变动情况的核查、签章、费用结清等相关手续。
89、学生的代收费都包含哪些内容?
答:学生的代收费项目包括体检费、医保费、教材费、军训伙食费及军训服装费。代办费项目均通过院长办公会审议,坚持自愿原则,按实际中标价格收取,接收社会监督。
90、为进一步扩大省属高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取消了哪些审批管理事项?
答:(1)除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外,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高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收费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不再备案。
(2)按照现行规定,高校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的各类培训服务收费标准,由各高校报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备案后执行,今后改由高校自主确定,不再备案。
91、目前哪些费用可以使用支付宝缴费?
答:目前可以通过支付宝缴费的项目有招生报名费、继续教育培训费、培训中心培训费和考级费。
(八)服 务 篇
92、财务网上查询系统能查询到哪些信息?
答: 财务网上查询系统可查询教职工个人工资、其他个人收入及科研经费;院内各部门可查询本部门经费使用情况;学生可查询本人学费缴纳信息。
93、如何进行部门账务查询?
答:进入财务网络查询页面:http://10.10.100.240/web50,部门负责人登录用户名为工资编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后切换至领导角色即可查询。
94、如何查询当月工资的发放情况?
答:进入财务网络查询页面:http://10.10.100.240/web50,用户名为本人工资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后在“个人收入”栏目下进行相关明细查询。
95、发放的加班费、监考费、评审费、奖励金等其他补贴如何查询?
答:进入财务网络查询页面:http://10.10.100.240/web50,用户名为本人工资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登录后在“其他收入明细”栏目下进行相关明细查询。
96、如何进行个人科研项目查询?
答:进入财务网络查询页面:http://10.10.100.240/web50,用户名为本人工资编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号码六位,登录后即可查询个人科研项目收支信息。
97、在校生如何查询学费缴费情况?
答:进入财务网络查询页面:http://10.10.100.240/web50,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生本人学号,登录后即可进行学生学费缴纳明细查询。
98、查阅会计档案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查阅会计档案需履行以下手续:
(1)校内教职工:原则上只能对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本人经手的报销凭证进行查阅。教职工如查阅所在单位的其它项目,需由所在单位提供查阅申请,并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查阅。
(2)学生:原则上只能查阅本人学费收费票据等与本人相关的凭证内容。查阅时需携带本人学生证件(已毕业的学生需提供学习期间所在院系的证明)。如因票据遗失,需使用加盖公章的票据复印件报销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未予报销的证明方可办理。
(3)其他人员:非本校师生不得查阅、复印会计档案。
99、学院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答:西安美术学院纳税人识别号为:126100003435201346U。
100、学院银行基本账户账号及学生缴费账户是什么?
答:学院银行基本账户账号如下:
户名:西安美术学院
账号:61001723600052500831
行号:105791000266
开户行:建设银行西安吉祥路支行
开户行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吉祥村十字西南角
我院学生缴费账户如下:
答:户名:西安美术学院
账号:611301074018010000931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