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其前身为西北人民艺术学院二分部,1949年7月由山西临汾迁至西安市长安县兴国寺,更名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后历经西北艺术专科学院、西北美术专科学院等阶段,于1960年5月正式定名为西安美术学院,1994年学院整体迁至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学院目前拥有校本部、临潼校区和正在筹建的长安新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121.3万平方米(其中校本部15.4万平方米、临潼校区4.7万平方米、长安新校区在征地101.2万平方米)。
学院现有本科专业27个,设有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公共艺术系、设计系、建筑环境艺术系、服装系、实验艺术系、美术史论系、影视动画系、艺术教育学院、基础部、造型艺术部、特殊教育艺术学院共15个本科教学系(部),下设50个专业方向工作(教研)室。学院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陕西省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等教学机构和美术研究所、黄土画派研究院、具象表现绘画艺术研究中心、本原文化研究所、中国艺术与考古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西安美术学院中国西部油画艺术研究中心、西部画风(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信息艺术与产品造型设计协同创新中心、文创教学中心、当代艺术教育研究中心、丝绸之路美术研究中心、西安美术学院刘文西艺术研究中心共13个研究机构。
学院建有图书馆、西部美术馆、美术博物馆等机构。学院现拥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和设计学三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拥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艺术硕士(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资格和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授权单位(1981年)和第九批博士授权单位(2003年),2014年获得美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01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6105人,普通专科生22人,全日制博士生66人,全日制硕士生473人,留学生5人,成人脱产学生306人,进修生36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808人,其中专任教师近548人,教授65人,副教授17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4人,获得“突出贡献专家”称号7人,优秀归国人员1人,国家“三五”人才4人,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1人,“三秦人才”津贴1人,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2人。学院还聘请了诸多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一) 单位财务机构的主要职能
学院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总会计师协助院长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
财务处是学院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作为学院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总会计师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及运转保障资金的筹集、计划、使用、管理、监督及基本建设资金核算与管理。财务处以服务教学科研和学院发展为宗旨,努力探索并逐步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现代财务管理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拓宽服务功能,积极为学院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将我院创建为一流的美术学院做出积极贡献。
财务处下设预算管理科、会计科、收费管理科、艺术教育学院财务科及“一卡通”管理中心,现有财务人员12名,其中正式人员9人、人事代理3人。
财务处主要职能:
1. 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规章制度, 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负责起草学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和办法草案。
2. 负责编制学院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分配草案,预算指标的拨付、控制和调整。
3. 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了解、整理、分析全院各类资金的收支、运行情况,为学院合理调剂和运用资金提供资料。
4. 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院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具体指标,按季度开展财务分析工作,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5. 积极组织收入,监督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交,防止学院财源流失,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财务开支,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和效益。
6. 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办理财务手续。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做好各类票据的管理和使用。
7. 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加强对学院资产的管理,防止学院教育资源的浪费和损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保值和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 负责对学院二级核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9. 负责全院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助人事部门作好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和评聘工作。财务人员调离、岗位变动必须按规定移交业务手续,财务处负责监交。
10. 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严格岗位考核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完善内部监控制度。
11. 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2016年单位财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理顺业务流程。
2. 统筹资金,合理安排,科学制定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和控制。
3. 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及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 做好院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坚持重大经济事项财经委员集体研究、讨论、审议,充分发挥财经委员会作用。
5. 加强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完善了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标准、收费公示和自愿付费原则,确保各类收费公开透明,实现了“阳光收费”。
6. 合理调配资金,完成了银行贷款到期还旧借新转贷工作。
7.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将2016年财务收支预算、2015年财务决算在学院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8. 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核算,做好服务工作,保障学院资金安全。
9. 完成“一卡通”的部分移交、管理、试运行。
10. 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1. 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报告机制。
12. 实现了固定资产实物账与资金账的无缝对接。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6年收入30,097.93万元,上年结转5,036.74万元,合计35,134.67万元;2016年总支出29,515.69万元;收支差额5,618.98万元。其中:事业结余180.64万元,年末转入事业基金;基本支出结转14.3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5,424.00万元。
2016年收入比上年减少13.27%,原因是2015年财政拨款含基本建设拨款5,000.00万元;2016年支出比上年增长了1.56%。
2. 收入结构分析:2016年我院总收入30,097.93万元,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⑴. 2016年财政拨款15,885.95万元,占总收入的53%。
⑵. 2016年学院事业收入共12,458.83万元,占总收入的41%。
⑶. 2016年其他收入1,753.14万元,占总收入的6%。
3. 支出结构分析:2016年全年事业总支出29,515.69万元,其中:基本性支出20,230.78万元,占总支出的 69 %;项目支出9,284.91万元,占总支出的31%。
⑴. 工资及福利支出8,644.31万元,占总支出的29%;
⑵. 商品和服务支出9,861.85万元,占总支出的34%;
⑶. 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4,813.75万元,占总支出的 16%;
⑷. 其他资本性支出6,195.78万元(其中债务利息支出1,394.99万元),占总支出的21%;
(二)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15,885.96万元,上年结转5,000.00万元,合计20,885.96万元;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581.6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5,304.34万元。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总支出15,581.6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3,892.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2.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9.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7.28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2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30.6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90.31万元。
(三) 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18.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用31.05万元、公务接待费10.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52万元。2016年出国经费比上年增长了1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国际交流任务增加,因此出国经费有所增加,全年出国团组数5个,出国14人次,人均支出2.21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976人次。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下降了31.32%;公务用车维护费比2015年下降4%。
2016年培训费支出567.50万元,该项支出主要为我院承担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省级和国家级培训项目。
(四)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 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财政性
资金 |
合计 |
一般公共
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
资金 |
合计 |
858.67 |
858.67 |
858.67 |
|
858.67 |
|
货物 |
858.67 |
858.67 |
858.67 |
|
85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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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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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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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资产占有情况表
资产总额(万元) |
227,851.33 |
一、流动资产 |
67,109.60 |
二、固定资产 |
111,412.52 |
(一)房屋(万元) |
97,128.70 |
1.办公用房 |
3,602.23 |
2.业务用房 |
43,645.61 |
3.其他(不含构筑物) |
49,880.86 |
(二)车辆(万元) |
872.50 |
1.轿车 |
529.90 |
2.越野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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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型载客汽车 |
321.88 |
4.大中型载客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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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车型 |
20.73 |
(三)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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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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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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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固定资产 |
13,411.32 |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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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长期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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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建工程 |
49,310.52 |
五、无形资产 |
18.69 |
减:累计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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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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